各单位:
《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》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》已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公布。根据公告要求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本次受理申报的年度项目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、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;教育部重点项目、青年项目和博士生项目。申报除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外,均为限额申报,学校限额1名。请各单位于5月19日前,将《申请书》和《活页》纸质稿一份及电子版提交科研处。学校将组织专家审核,择优报出。
二、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,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,品行端正、学风优良,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:
(一)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: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或具有博士学位。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、前期成果、项目论证质量、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,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。
(二)国家青年项目、教育部重点项目、教育部青年项目:不作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或博士学位要求。
(三)青年项目: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90年5月30日后出生),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(1985年5月30日后出生)。
(四)各项目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。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,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。
三、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为: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35万元,一般项目、青年项目、西部项目20万元。教育部重点项目8万元、青年项目5万元。博士生项目5万元。申请人应按照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和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》(https://onsgep.moe.edu.cn/)的要求,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。
四、请务必注意申报纪律要求。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,不得有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、违规违纪等行为。
联系人:杜孝欣 联系电话:66761024
特此通知。
科研处
2025年4月27日